本标准按照GB/T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与H/T3008一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章条结构进行了调整;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引用标准ASTME1316《无损检测术语》; 一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引用标准ASTME709《磁粉检测指南》; ——增加了5.2.10平行导体感应电流磁化; ——修改了图2“感应电流磁化示例”; ——修改了5.3.1和5.3.2“最小切向磁场强度要求”; 一增加了附录中F.2“低于每毫米零件直径12A”电流磁化的使用限制; ——在规范性附录H中增加了AS5282试块使用说明; ——调整了资料性附录顺序,增加了附录I(湿式磁粉灵敏度检查)和附录C(航空用柔性试片确定 磁场方向)。
本标准由中国民航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鉴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成都维修基地、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工程技术公司、南航沈阳飞机维修基地。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小虎、李光浩、张循、赵邦杰、丁永新。
本标准代替MH/T3008-2004《航空器无损检测磁粉检测》。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MH/T3008一200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磁粉检测法检验民用航空器所用铁磁性材料及零部件表面和近表面不连续性的最 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用磁粉检测法检验民用航空器所用铁磁性材料及制成品,包括原材料、毛坯、成品和 半成品、焊接件和在役零件表面和近表面的裂纹、折叠、发纹、夹杂和其他不连续性。磁粉检测的材料 适用性参见附录A。
本标准不适用于检验非铁磁性材料,如奥氏体不锈钢。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604.5无损检测术语磁粉检测 MH/T3001航空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 HB5370磁粉探伤一橡胶铸型法 A-A-59230液体,磁粉检测,悬浮液”Fluid,Magnetic Particle Inspection,Suspension AMS2641磁粉检测载液”Magnetic Particle Inspection Vehicle AMS3041磁粉,非荧光,湿法,油载液,已配置好Magnetic Particles,Nonfluorescent,Wet Method,0il Vehicle,Ready-To-Use AMS3042磁粉,非荧光,湿法,干粉Magnetic Particles,Nonfluorescent,Wet Method,Dry Powder AMS 3043磁粉,非荧光,湿法,油载液,喷罐包装 Magnetic Particles,Nonfluorescent,Wet Method,0il Vehicle,Aerosol Packaged AMS3044磁粉,荧光,湿法,油载液,干粉Magnetic Particles,Fluorescent,Wet Method,
3术语和定义 GB/T12604.5和ASTME1316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环境光 ambient light 黑光照射下试件表面的可见光。
3.2 低填充系数low fill factor coil 线圈横截面积与待检工件横截面积之比大于或等于10。
3.3 中填充系数 intermediate fill factor coil 线圈横截面积与待检工件横截面积之比为2~10。
3.4 高填充系数 high fill factor coil 线圈横截面积与待检工件横截面积之比小于2。
4一般要求 4.1人员资格 从事磁粉检测的人员应按MH/T3001的规定进行资格鉴定。
4.1人员资格 从事磁粉检测的人员应按MI/T3001的规定进行资格鉴定。
4.2机构 从事磁粉检测的机构应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适航维修许可证。
4.3检验程序 磁粉检测应按照相应的检验程序进行。检验程序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应能够检验出验收标准中所 规定的拒收不连续性。如果检验程序适用于所有的待检零件,并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可作为通用程 序。检验程序应经磁粉检测3级人员批准,如果需要,应提交被认可的工程机构审核和(或)批准。无 论是直接使用或参考使用的文件,检验程序应包括以下要素: a)检验程序的编号和编写日期;
b)受检零件的名称、编号、材料: c)需要时,可包括与零件制造过程有关的磁粉检测工序; d)用于系统性能校验的试件; e)质量控制; f)检验的部位和区域(包括示意图、草图或照片); g)检验前的预处理要求; h)零件相对于磁化设备的放置方向; i)磁化设备的型号和磁化电流类型; j)检验方法(连续法、剩磁法)及磁化方法(触头法、线圈法、支杆法、磁扼法和电缆缠绕法等); k)磁化方向、磁化顺序和磁化间的退磁程序; 1)磁化电流强度或安匝数以及施加电流的持续时间; m)磁悬液种类(非荧光或荧光),施加磁悬液的方法和设备以及磁悬液的浓度; n)检验后的记录方式和标记方法; o)磁痕显示评判的验收标准和零件评判后的处理; p)检验后零件的退磁和清洗要求。